涂米雪 临床三系 3140104347

admin 2018-12-11 1102

       阴道分娩是一个正常的生理过程,但是,在见习过程中,剖宫产手术较多。主要是因为住院的孕妇都存在一些病理状态,需要入院保胎待产。当在病理状态下危及到母儿的安全时就必须行剖宫产术。具体包括:
  1、胎儿窘迫:指妊娠晚期因合并症或并发症所致的急、慢性胎儿窘迫和分娩期急性胎儿窘迫短期内不能阴道分娩者。
  2、 头盆不称:绝对头盆不称或相对头盆不称经充分试产失败者。
  3、瘢痕子宫:二次及以上剖宫产术后再妊娠者;既往子宫肌瘤剔除手术穿透宫腔者。
      4、 胎位异常:胎儿横位或初产足月单胎臀位(估计胎儿体重大于3500g者)、足先露。
  5、 前置胎盘及前置血管:胎盘部分或完全覆盖宫颈内口者及前置血管者。
  6、 双胎(多胎)妊娠:第一个胎儿为非头位;复杂性双胎妊娠;连体双胎、三胎及以上的多胎妊娠应行剖宫产。
  7、 脐带脱垂:胎儿有存活可能者,评估不能迅速经阴道分娩,行急诊剖宫产术以尽快挽救胎儿。
  8、 胎盘早剥: 胎儿有存活可能,应监测胎心并尽快行急诊剖宫产术娩出胎儿。重度胎盘早剥,胎儿已死亡,也应行急诊剖宫产术。
  9、孕妇存在严重的心脏病、呼吸系统疾病、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、急性脂肪肝、血小板减少、重型ICP等情况不能承受阴道分娩者。
  10、糖尿病孕妇估计胎儿体重>4250g者。
  11、孕妇要求:是不可回避的,为了避免更多的医疗纠纷,结合国外经验,作了必要说明:
  1)孕妇要求剖宫产本身并不是剖宫产的指征,患者强烈要求手术的时候要做病历记录;
  2)要告知患者剖宫产术的利与弊;
  3)医生有权拒绝,剖宫产术作为次要的选择,经过试产失败再行剖宫产
最新回复 (1)
  • admin 2018-12-11
    引用 2
    剖宫产术是一个最常见的产科手术,就手术指征问题目前存在一定程度的争议。涂同学能够就这个方面做一定的总结,非常不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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